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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學堂幼兒舞蹈課程

“趣”學堂幼兒舞蹈課程

香港舞蹈總會近年在推行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分級考試課程」及澳洲聯邦舞蹈教師協會的「多元舞蹈課程」中,得到廣大舞蹈愛好者的支持,取得良好的發展和認同。在此基礎上,很多人向我會提議,希望能夠為年齡偏小的學前兒童,編寫一套屬於他們的課程。在我會一群熱心老師的努力下,一套名為〝趣學堂〞幼兒舞蹈課程,終於面世了,謹向幼兒教育工作者和家長們推薦。

舞蹈教育是美育教育的一部份。〝 趣學堂〞幼兒舞蹈課程的編寫宗旨是希望能夠透過有趣的學習與體驗,發展幼兒自身的潛能,提高素質,培養優雅的體態,成為愉快,自信,樂群的新一代。

 

保送教師培訓課程

舞總自2014年開始每年定期舉辦“趣”學堂教師培訓課程及考試,課程包括K1,K2和K3三個單元,適合具有舞蹈基礎,有意發展幼兒園舞蹈課程教育的人士,或幼兒教育工作者參加。

凡參加此課程導師班級的書籍,均獲發「教師授課證書」,有效期二年。教師可保送學生參加該評核。如欲獲得『專業認證』,教師須不多於三次,共有不少於十二名學生獲得有關等級之評核為合格,可獲香港舞蹈總會提交『教師資格證書』。持『教師資格證書』者可長期保送學生參加該級評核,但需定期修讀相關導師課程,獲取最新資料。

課程設計

分齡設計- K1 適合兩歲半至三歲半幼兒 (新增)

K2 適合三歲半至四歲半幼兒

K3 適合四歲半至五歲半幼兒

適齡動律- 配合幼兒智力和體能發展,以活潑生動的主題帶領幼兒律動。配合導師靈活多變的編排及舞蹈元素,可讓小孩發揮想像,投入箇中趣味。

其組合是身體律動及舞蹈的基礎,能函接中國舞蹈課程及其他舞蹈課程。

樂韻翩翩- 除合成音樂外,特別安排多種樂器伴奏,刺激幼童的音樂想像和節奏感。

專業評核- 目的是讓幼童透過不斷練習,加強身體的協調性和節奏感。完成考試之幼童,將獲成績單乙份及證書一張。

認可師資- 所有教授幼兒課程導師均獲香港舞蹈總會認可資歷。

* 為配合新增課程,由2016年起,課程編號KK1及KK2將分別改用代號K2及K3,以方便更多幼稚園及家長識別課程年齡層和程度。

主編介紹

陸恩美-香港舞蹈總會董事;前執行委員會主席;香港中西區兒童舞蹈團舞蹈教師;前嘉諾撒聖心書院舞蹈教師;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等級考試課程(香港)委員會委員;歷屆香港學校舞蹈節及各區舞蹈比賽評判。

鄭偉容-香港舞蹈總會董事;前執行委員會主席;星榆舞蹈團團長;星榆舞蹈學校校長;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等級考試課程(香港)委員會委員;歷屆香港學校舞蹈節及各區舞蹈比賽評判。

評核安排

日期- 每年於4月或11月進行

時間- K1 – 15分鐘;K2 – 20分鐘;K3 – 20分鐘

地點- 按團體報名人數決定;人數超過10人,建議由該團安排合適場地,人數不足者,由香港舞蹈總會安排合適舞蹈室進行。

內容- K1導師可於11個組合當中選擇6-7個組合進行評核,而其中一個必須是「結束動作」。K2及K3導師可於11個組合當中選擇8個組合進行評核,而其中一個必須是「結束動作」。

形式-每組最多6人,老師需陪同每組學員進行評核。

報名資格

學生必須完成有關級別之訓練課程。入讀及報考的年齡須視乎學生個人能力及教師的推薦,年齡不設上限,但不可少於規定。

  • 各級學生報名須由持有香港舞蹈總會頒發的〝 趣學堂〞幼兒舞蹈課程「教師授課證書」或「教師資格證書」的教師保送參加評核,並填寫申請表,按本會規定日期前申報;
  • 導師需於每一考期截止報名前提交報名表格。以便安排舞蹈室及考官進行評核;
  • 報名表格可於香港舞蹈總會網站下載。

背景

香港舞蹈總會近年在推行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分級考試課程」及澳洲聯邦舞蹈教師協會的「多元舞蹈課程」中,得到廣大舞蹈愛好者的支持,取得良好的發展和認同。在此基礎上,很多人向我會提議,希望能夠為年齡偏小的學前兒童,編寫一套屬於他們的課程。在我會一群熱心老師的努力下,一套名為〝趣學堂〞幼兒舞蹈課程,終於面世了,謹向幼兒教育工作者和家長們推薦。

舞蹈教育是美育教育的一部份。〝 趣學堂〞幼兒舞蹈課程的編寫宗旨是希望能夠透過有趣的學習與體驗,發展幼兒自身的潛能,提高素質,培養優雅的體態,成為愉快,自信,樂群的新一代。

課程是按照幼兒的智力和體能發展的特點安排,包括唱遊,律動和舞蹈。讓幼兒樂在音樂中,活潑、和諧、優美地舞動。

查詢

電話:(852) 2904 2709

傳真:(852) 2967 1591

電郵:hkdf@netvigator.com

網址:www.hkdf.org.hk

©香港舞蹈總會為課程版權持有人及總代理

注意事項:

1. 學生參與各級評核, 須由持有香港舞蹈總會所頒發的 《教師保送證書》或《教師資格證書》者推薦;
2. 參加評核的學生須分級報考。成績合格者,會由香港舞蹈總會按級頒發證書;學生格證書最快在評核後三個月頒發。
3. 參加評核的學生應上滿各級課程規定的課時。凡上課不足五分之四課時的學生不得參加評核;
4. 參加評核的學生須繳納評核費;

保送教師資格:
學生必須由認可教師保送參加評核,而以下為認可教師的資格:
i. 持有由香港舞蹈總會頒發之「教師授課證書」或「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士,或
ii. 其他香港舞蹈總會認可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