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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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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教授孫光言主編的《中國舞等級考試教材》是我國第一套為幼兒、兒童、少年和青、中普及舞蹈教育而編的校外舞蹈素質教育系列教材。也是目前唯一的一套經國家文化部確認、可以跨省、市推行的《中國舞蹈考級教材》。 考級課程自1986年國內推行迄今已十餘年。全國共設有考點50多個,各省市接受培訓的教師已逾萬人,並從1989年實施考試制度。香港地區由香港舞蹈總會管理,由香港考試及評審局(考試局)負責及安排考試。北京舞蹈學校委託派考官主持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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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共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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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型教材: |
第一、二、三級課(適合歲數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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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六、七、八級課(適合歲數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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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級課(適合歲數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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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專業型教材: |
第十一級課(適合歲數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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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級課(適合歲數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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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級課(適合歲數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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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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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典舞–基訓、身韻;中國民族民間舞–漢族、藏族、蒙族、維族、朝鮮族、傣族、苗族、彝族;墊上技術–滾翻;舞蹈節奏感訓練,共四部份,是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蹈訓練體系的一部份。課程第十級的水準接近舞蹈學院附中一年級;十一級至十三級課程是舞院附中課程的簡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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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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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幼兒、兒童、少年及青年心理及生理特點。注意他們的情趣及訓練的科學性、系統性、全面性,著重灌輸民族特色,培養他們熱愛中國舞蹈藝術、弘揚中華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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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及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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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資格: |
課程由北京舞蹈學院制定,共十三級。學生必須完成有關級別之訓練課程。入讀及報考的年齡須視乎學生個人能力及教師的推薦,年齡不設上限,但不可少於規定。已參加考試之考生可按年升一級。 (考生報考年齡以每年考評局報考之截止日期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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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程序: |
各級學生報考,須由持有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考級委員會認可證書的持有人保送參加考試,並填寫考試申請表,按考評局規定日期申報。認可證書持有人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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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持有該級別課程《教師資格證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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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持有由香港舞蹈總會及北京舞蹈學院發給之《保送證書/授課證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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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舞蹈學院認可之人士(須於考期前六個月預先與考評局聯繫,提交證明,並獲學院及總會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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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場地: |
考試一般在考評局安排之考試中心進行。若保送教師保送之考生達三十名或以上、並能提供適當之考試場地(須符合考評局試場規格要求)、能負責考官接送及協助安排各項考試事宜者,可向考評局申請在自行指定之場地進行考試。新考試場地須預獲考評局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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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考試收費: |
每年根據實際情況而作輕微調整,正確費用以考評局之公佈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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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成績: |
考生可獲發成績單乙份,合格考生可獲北京舞蹈學院考級中心頒發之證書,成績優良者可獲該級別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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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考試詳情,請瀏覽考評局網頁 http://www.hkeaa.edu.hk/en/default.ht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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